跟蹤審計方式模板(10篇)

時間:2023-06-26 16: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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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審計方式

篇1

【關鍵詞】高校新校區建設項目跟蹤審計

一、高校新區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必要性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的加速,高等教育迎來了一個快速發展的時期。各地高校紛紛進入新校區建設的,工程建設項目不斷增加,且呈現出投資主體多樣化,資金來源多渠道,投資大,周期長,技術復雜,程序環節多,專業性強等特點。任何一個環節出現閃失,都可能對學校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影響項目效益的發揮。這意味著高校新區建設項目的投資風險在增大,同時也對提高投入資金的使用效益有了更加迫切的要求。因此,如何適應新形勢,合理有效地管理和使用資金,加強對高校新校區建設項目的監督,控制投資風險,已成為當前許多高校新區建設審計工作的重點,也成為擺在監察、審計人員面前的一項重大而迫切的課題。

長期以來,對建設項目的審計基本都是沿用事后竣工結算的審計方式,高校建設項目也不例外。實踐證明,這種審計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審計工作在規范建設管理方面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如:找到了管理漏洞,但問題已無法糾正;查出了損失浪費,但資金已無法挽回;揪出了腐敗案件,但人已經觸犯了法律。可見,傳統的審計方式存在著時效性差、時間滯后、訴訟增多、風險加大的弊端,難以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

有鑒于此,1994年南京市審計局率先開始探索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路子,并對南京長江二橋建設工程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取得良好效果。其后,這種跟蹤審計模式先后被其它省市的審計系統應用,成為政府投資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主要審計方式。各地高校新校區建設項目也逐漸借用了這種審計方式。

所謂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指獨立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接受業主委托,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對建設項目從投資立項到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過程管理活動,進行連續、全面、系統的審查、監督、分析和評價。其目的是有效控制和真實反映工程投資,幫助建設部門糾正偏差,及時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維護合法權益,有效控制工程成本和投資規模,完善建設項目管理,保障建設資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跟蹤審計立足項目全過程的監督,它一改過去工程由竣工后集中一次結算審計的傳統模式,是現代審計制度的創新。它在優化投資決策、規范建設行為、促進項目管理以及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均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當前,在各地高校新區建設中也應通過完善規章制度、合理配置審計資源、積極探索新技術、新方法等措施不斷提高跟蹤審計的質量和水平。通過對建設工程進行全面、詳細的跟蹤工作,真正實現由“結果審計”向“過程審計”的轉變,確保審計質量,從而為被審計單位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實現審計服務的價值增值,協助業主實現投資控制目標。

二、新區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實施

全過程跟蹤審計是一種動態的管理,由過去定期、不定期的審計發展到駐場實時審計,這種“貼身”的審計模式使審計監督覆蓋了從項目立項、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工程招投標、合同簽訂、設計、變更、設備材料的采購、隱蔽工程等,直到工程最后竣工決算和資金收支的全過程。它把建設工程審計分為事前、事中、事后三個階段,審計人員參與各個環節,全過程進行深入了解。高校新區建設中要有專職審計人員駐扎現場,對隱蔽工程、現場變更、簽證進行詳盡把握,避免結算時產生矛盾,減少審計風險,從源頭上控制工程投資。

1.跟蹤審計的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是跟蹤審計的準備階段,是保證建設項目投資真實合理的前提。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根據建設單位上報的項目情況,組成跟蹤審計小組,確定審計負責人,配備相應的審計人員,依據項目特征制定審計方案,編制審計計劃,參與審計活動。

(2)認真研究、核查報審的文件和資料,檢查建設項目的審批文件是否齊全、有效;建設項目的資金來源是否落實、合理,能否滿足項目建設當年應完成工作量的需要。

(3)嚴格審查各項前期費用的支付情況,檢查各項規費是否合規、合理,征地拆遷費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有效控制前期經費的發生,減少工程的投資成本。

(4)進行概算審計,從源頭把關,形成制約機制。從節約投資、優化方案、規范程序等角度,及時提出階段性審計意見。

(5)和相關職能部門召開討論會,共同制定監督制度,明確各方職責,確立跟蹤審計在高校建設中的地位,給審計創造一個和諧的環境。

2.跟蹤審計的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是項目建設實施階段的控制,其目的是規范管理,控制項目投資。主要有以下幾個重要環節:

(1)設計階段。設計標準、設計方案、結構安全系數等都會對工程造價產生直接影響。設計階段的跟蹤審計目標是確定設計單位是否符合資質,設計的深度和質量是否滿足要求,設計是否控制在項目計劃投資額內,防止出現“概算超計劃,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從而堵塞設計階段的人為浪費,控制工程造價。

(2)招投標階段。首先,跟蹤審計應根據高校建設資金的使用計劃,監督編制工程概算、審查工程量清單并參與標底答疑,以減少造價的變更。其次,審查招標文件并全過程參與招標,監督開標前的程序是否規范,是否執行了回避制度,報名、制標、評標是否三分離。最后,審簽施工合同。對涉及專業性較強的條款,審計人員應咨詢或通過專家論證,尤其應關注施工方、供應商在履約能力、售后服務、質量保證方面的情況。另外,還應特別注意合同文本與招投標文件之間的統一,避免產生矛盾。21寫作秘書網

(3)施工階段。首先,做好基礎工程、隱蔽工程的現場記錄,參與驗收,做到由基建、審計、施工、監理四方會審會簽后才能加以封閉,使工程成本更加切合實際。其次,把好對材料、設備采購的價格關。跟蹤審計應根據工程進度,要求施工方提前報出所需的材料,在監理、基建質量把關的前提下,通過咨詢、查詢、詢價,搜集材料價格,通過工程例會,由各工程管理方參與討論、議價,最后審計綜合各方情況進行定價,并經各方簽章認可,作為決算價格。工程中使用的設備,也應公開招投標。通過以上的跟蹤定價,進一步避免材料、設備供應中的一些不正當行為,維護學校的利益。第三,審查現場簽證和設計變更。如發現變更幅度大,審計人員應及時向校方發出超支預警,防止隨意增加工程成本,對設計方案不合理或施工地質環境和結構的變化,應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對變更進行技術經濟比較,盡可能把工程造價降為最小。審計人員務必堅持原則,對弄虛作假、高估冒算的行為給予堅決抵制。

此外,跟蹤審計應檢查項目概算執行,內控制度建立、執行,工程項目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建設資金是否專款專用等。同時還必須審查確定施工單位的工程量月報,作為學校支付工程進度款的依據,對現場施工情況提出階段性審計意見。

(4)決算審核階段。現在工程結算一般采用標底加變更的方法。首先,要嚴格核實工程量,對平時跟蹤的資料進行匯集、整理并全面復核,明確招標確定的范圍,嚴格審查增補協議等,避免加大工程和重復計算。其次,要查看定額、項目名稱及規格,把好定額套用審核關,防止高套或重復計算,還應注意材料價格和讓利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第三,要重點審計各項費用的計取比例、計算基礎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要與校方、施工方及監理多溝通,客觀公正、堅持原則,最大限度地使工程造價得到準確、真實、完整的反映。3.跟蹤審計的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是項目決算階段制定決算審計方案,組織力量進行竣工決算的審計階段。主要是做好審計資料的匯集整理和存檔工作。每項工程審計結束后,必須按《檔案管理辦法》及時進行具體而標準化的整理登記,對審計數據進行信息化處理,建立審計檔案。檔案資料必須真實、完整,對涉及高校新區建設項目的來信來訪材料也要依據監察檔案的要求,按規定上交上級檔案館,為今后的后續監督檢查做好準備。

此外,在高校新區建設中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還要注意以下兩點:

第一,保持審計工作的獨立性,處理好監督和服務的關系。跟蹤審計主要是構筑以防范為主的預警機制,應做到“到位不越位,參與不干預,介入不包辦,獨立不孤立”。

第二,跟蹤審計應從實際出發,根據不同項目特征,不同施工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跟蹤方案,切忌生搬硬套,真正對工程建設起到指導作用。

三、加強高校新區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思路

1.準確把握跟蹤審計介入時間

高校新區工程建設一般要經歷立項、設計、招投標、施工、決算等階段。跟蹤審計應綜合考慮被審計項目的建設規模、建設周期、審計資源和成本等要素,確定介入的時間。但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審計都應貫穿建設的全過程,確保應有的連續性。此外,在審計的過程中,要體現跟蹤的適時性,對項目建設的重要環節、重大活動以及建設單位的要求要及時跟進。

2.合理定位跟蹤審計介入深度

高校新區工程建設綜合性強,而審計是以堵塞漏洞、完善項目管理機制為目的,是作為第三者參與項目建設的過程,不是建設項目負責人。審計機關并非從事建設、施工、監理等具體工作,而是履行對上述工作的監督職能,促進這些工作規范、有效地運行。跟蹤審計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與校方聯系并以書面形式反映,不直接干涉相關建設單位的工作。在跟蹤審計中,應把握好監督者的角色定位,強調依法監督。

3.把握跟蹤審計的重點關鍵環節

跟蹤審計是對建設項目貫穿始終的全過程審計,沿著建設周期這條主軸展開,以工程投資控制為主線,緊緊圍繞投資控制這個中心對建設項目進行全方位的實時跟蹤。目前,在審計力量不足,審計成本有限的情況下,為了保證跟蹤審計質量,應對工程投資有較大影響的環節予以重點關注。首先要將內部控制審計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并將其與其他審計內容相結合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其次,在跟蹤審計中應找出投資、進度、質量的關鍵控制點,制定跟蹤細則,提出合理化建議,確保投資得到有效控制。

4.健全和完善跟蹤審計的法律法規

跟蹤審計是對項目建設全過程進行的實時動態審計,是建設項目審計模式的重大創新。為了使跟蹤審計健康運行,確保跟蹤審計有法可依、依法實施,使這一模式能更好地為高校新區工程建設項目服務,應建立一套跟蹤審計的規章制度和實施辦法,健全審計程序和審計規范,以及與此相銜接的項目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等,為跟蹤審計人員、項目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提供具體的指導,使各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協調運轉,讓跟蹤審計變被動為主動,并逐步進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5.規范跟蹤審計收費,提高審計人員業務素質

在跟蹤審計過程中,審計機關因自身的力量有限,往往借助社會中介協審,因此規范跟蹤審計的收費,就顯得尤為重要。只有這樣,審計機關才能更好地整合審計資源,利用自身熟悉業務、易溝通等優勢,結合社會中介機構專業人才儲備較好,業務力量相對較強的優點,相互協作,更好地開展跟蹤審計工作。

此外,跟蹤審計也對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提出更高的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提升政治素養,強化責任心和敬業精神,也要有精湛的專業技術和較寬的業務知識,同時還應具備良好的協調溝通能力,充分了解建設工程全過程理論,掌握最新的技術方法,提高綜合能力,降低審計風險。

總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作為現代審計制度的一種創新,在實踐中已彰顯出它的積極作用,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當前,在高校新區建設過程中,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實踐中深化對跟蹤審計的認識,加強對跟蹤審計的研究,使之不斷完善和提高,從而促進建設項目規范、有序、有效運行,為高校的改革和發展,乃至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提供更優的服務。

參考文獻:

篇2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既是強化審計和經濟監督的一種具體體現,也是搞好投資效益審計的一種具體方法。隨著國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工程項目投資主體的日趨多元化和多樣化,對工程投資乃至質量、進度等項目管理內容實施動態的、主動的監督、服務和控制的各種要求都迫切的需要審計部門開展好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工作。通過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既可有效的提高審計監督效果,又能強化審計監督力度。

一、概念

傳統的工程審計是一種事后監督,存在“時間滯后、信息不對稱、問題隱蔽和隱含的審計風險”等問題。工程審計未能真正介入建設全過程,工作仍以事后監督為主,缺乏必要的事前預防和事中監控,盡管工程價款結算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在形式上能夠核減部分費用,降低了工程造價,但事實上仍舊是事后的補救措施。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因其側重項目前期項目設計論證階段,兼顧項目中期實施建設環節,貫穿項目建設整個過程,即實施建設前期、建設期間、竣工決算的全過程跟蹤審方式,成為做好新形勢下建設項目審計工作的必然選擇。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指在工程準備和實施階段,審計部門根據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運用科學的項目管理方法和切合實際的審計依據,對工程投資乃至質量、進度等項目管理內容實施動態的、主動的監督、服務和控制。跟蹤審計的實質是建設全過程的綜合審計,包括經濟性審計(如造價審計)、效率性審計(如工期和進度審計)、效果性審計(如管理審計、投資效益審計等)

二、實施階段跟蹤審計

(一)意義

項目實施階段是工程實體的形成階段,建設項目的投資主要發生在實施階段。 在此階段采取跟蹤審計方法,審計人員可以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避免事后審計只能“揭示問題,無法挽回損失”問題的發生,真正實現項目投資控制、質量控制和進度控制的目標。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由于審計人員提前介入到項目建設的一些關鍵環節中,形成了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管理機制,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從而保證投資目標值的實現。

(二)重要關注點

在實施階段,審計部門要著重關注和做好以下幾件工作:

(1)嚴格管理工程量計量。審計人員必須以工程施工圖及施工現場為依據,嚴格按照各專業定額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逐項進行核對,審核工程量有無多算、重算、冒算和錯算現象。通過施工圖紙與施工現場的對比分析,擠出工程量中的“水份”。同時做好工程重要施工部位資料記錄和現場資料的積累,為工程結束做好工程結算提供依據。(2)完善現場變更簽證手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現場變更簽證的發生較為普遍,其原因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現場施工條件變化、合同文件的不完善、工期調整、圖紙修改、業主原因、材料價格波動調整等。涉及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變更簽證,必須首先以招標文件、工程合同和相關協議為依據,嚴格執行合同條款,確定變更內容是否在合同約定的調整因素和程度范圍內以及如何進行調整。為了更好地控制因工程變更簽證所增加的費用,工程現場簽證應經過技術分析、經濟核算,此階段審計人員可以會同相關單位商討對策,在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前提下對變更簽證進行分析論證和經濟核算,提出經濟、合理、可行的方案。(3)加強投資動態控制。對項目資金及其運用的動態關注是保證項目資金有效使用和控制項目投資風險的重要方式,常以控制概預算建設內容,嚴格履行招標合同內容形式出現。在跟蹤審計工作中要始終堅持概預算控制意識,在重大設計調整論證、工程變更審批、現場簽證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和把關上,明確工作原則,設定控制目標,嚴控超標行為。實施過程中應監督檢查合同內容的具體履行,保證工程建設內容按合同要求完成,實現既定效益目標。

三、實施階段跟蹤審計方法

審計方法是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跟蹤審計的方式和審計目的而采取的實際操作方法。跟蹤審計的常用方法是順序檢查法、逆序檢查法、分項詳查法、項目抽查法等方法的結合使用,具體實施方法以詢問、檢查、復算、分析性復核等方法為主。

(1)常用方法。順序檢查法是根據項目建設活動的業務程序而實施審計的一種方法,即根據項目的實施順序按照工程建設流程開展的審計工作方法;逆序檢查法則是根據項目實施活動的程序進行反向審查的一種方法,一般是根據項目實際特點判斷從某分項工程結果開始逆向審查項目流程、投資控制等工作;分項詳查法是對送審資料或現場工作按照工程結構分類逐一審查的方法;項目抽查法是從送審資料或現場工作中抽取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資料進行審查的方法。(2)方法介紹。詢問法是審計人員根據審計目的向項目建設參與各方提出有關問題的方法,它主要以固定格式化詢問方式進行。固定格式化詢問是指審計人員以一定審計目的向被訪者詢問相同的事先設定問題,例如對工程各參與方關于某項工程變更的問詢;檢查法是審計人員按照實際情況與送審資料的情況相核實的審查方法,也是跟蹤審計現場工作的常用方法,主要方式有現場核查、重點追蹤、現場抽查、實地清查等;復算法是審計人員按照相關計算方式對送審資料進行復核性驗證的審查方法,是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最為常用的方法,例如按照工程定額或者工程量清單的規定核實工程量及工程造價;分析性復核法是審計人員對送審資料與行業標準、歷史數據及其他數據進行分析核算審查的一種方法,主要包括縱向或橫向分析、趨勢性分析、單一比率分析等方法,該法主要應用于投資資金的效益分析中。

四、結論

項目實施階段跟蹤審計,是審計部門隨著施工進度對項目的投資進度、質量控制情況以及其他事項而實施的審計,科學合理地選擇審計方法確定介入的時機和內容,是高質量完成實施階段跟蹤審計的關鍵。

參考文獻

篇3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18-0089-02

自2005年以來,隨著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不斷深入和土地“招掛拍”制度的推行,房地產開發從過去的暴利時代逐步向微利時代過渡,與此同時,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投資控制日益成為開發商所關心的重點,房地產開發項目造價全過程跟蹤審計是開發項目投資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工程造價由靜態控制向動態控制的轉變。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造價全過程跟蹤審計是指造價咨詢機構對開發項目從前期、實施、竣工結算的各階段、各環節工程造價進行全面的、全過程的監督和控制。跟蹤審計作為現代審計的一種重要方式,已經在大中型房地產開發項目審計中被采用,并且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直接的經濟效果。

一、開發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主要特點

全過程跟蹤審計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工程結算審計。傳統的工程結算審計是對工程造價進行事后控制,這種工程造價的控制方法是在工程實體形成,竣工交付使用后進行的,雖然也能節約一定的建設資金,但是存在難以克服的缺點,即工程建設投資具有不可逆轉性,只要發生了便不好挽回,即使在工程結算審計中認為不應增加或可以降低的費用,但由于已經發生且程序合法、手續完善,已經無可挽回。而全過程跟蹤審計則是對工程施工前期至結束全過程的控制,即工程招標結束簽訂合同前造價咨詢就介入,在整個工程合同簽訂、材料采購、施工、竣工結算過程中,對工程造價進行全過程控制。

與傳統的工程竣工結算審計相比,全過程跟蹤審計具有其突出的特點。首先,全過程跟蹤審計是對工程造價進行的主動控制。從材料采購招標、材料設備合同簽訂、工程合同管理、索賠與反索賠、預決算審核、工程進度款支付審核等方面進行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服務,合理確定并有效控制工程造價,使工程建設投資在事前和事中得到控制,達到主動控制的目的,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造價。其次,從時間角度來看,全過程跟蹤審計屬于事前、事中審計,傳統的工程結算審計屬于事后審計。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只能在工程結束后,依據施工和監理單位提供的結算資料進行審計;而對工程建設中大量的隱蔽工程以及眾多的變更簽證無法準確掌握,造成了工程造價的潛在水分。全過程跟蹤審計對隱蔽工程、非實體費用等可提前計量、記錄和取證,避免事后發生爭議。通過參與對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可行性與變更費用的論證,對進度款撥付額進行復核,與工程施工同步確定工程造價,避免了大幅度超預算現象的發生,杜絕了投資失控,同時也增大了審計的透明度和減少了后期審計的工作量。最后,全過程跟蹤審計相對于竣工結算工作業務量大,并且帶有很大的咨詢性、服務性,實施開發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后,專業審計人員可以根據項目委托方或投資方的需要,及時提供咨詢服務,從而將盲目擴資、超投資計劃、超預算等現象消滅在事前。

二、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的實施內容

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內容十分復雜,從總體上看,可劃分為以下幾個階段進行實施:

1.招標階段。該階段接受委托的造價咨詢機構協助委托人編制或審核施工、材料設備采購招標文件,保證其內容完整,有關要求合理、合法;主要包括:審核工程量清單,并保證其完整、正確;項目設置(特別是第五級編碼設置)、項目名稱表達、工程量計算規則是否符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要求;評標標準和方法是否科學合理;審核標底,并保證其完整合理;參與招標、評標過程,提出合理化建議,保證其符合有關規定等。

2.合同簽訂階段。該階段造價咨詢機構的主要工作內容有:擬訂施工及設備材料采購合同,保證其合理、合法合同形式;審要合同條款(付款方式、合同雙方風險的分擔,特別是主要建筑材料及設備供應方式及價格的確定、合同質量等級、合同工期、工程計量程序和方法、工程變更和索賠的處理等)是否有利于降低風險、控制造價、發揮投資效益;重點審核合同中關于工程價款調整的范圍、程序、計算依據和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材料價格的簽發和確認方面的條款,明確工程造價結算方式,避免因合同簽訂的漏洞造成索賠現象的發生。

3.工程實施階段。對工程量清單報價招投標的工程,依據招標、投標文件和合同的內容進行跟蹤設計。跟蹤審計部門參與圖紙會審及設計變更的論證,對影響工程價款的部分提出相應的建議或方案;審核圖紙以外工程經濟簽證,對于影響工程造價較大,特別是隱蔽工程,審計人員及時到現場進行審核或確認,并作相應的取證;嚴把簽證關,嚴格控制工程變更,盡量減少變更費用;參與工程進度款支付額的審核。審核付款、工程進度、工程質量是否與合同條款相符,以及進度撥付款額度,防止工程款超付或業主方所供材料款的漏扣,避免工程進度滯后或出現質量問題,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定期進行計劃支付與實際的比較分析,不定期提交造價變化分析報告,找出存在的問題,研究糾偏的措施;收集整理有關新材料、新工藝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資料。對工程施工過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藝的性能等進行跟蹤記錄,作為審核與編制招標文件的基礎資料;根據工程的實際需要,審計咨詢機構會同開發企業、施工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對新工藝的工、料、機的消耗量進行試驗、測定、計量,積累施工項目單價資料。

4.竣工階段。分析研究可能發生工程費用索賠的誘因,制定防范性對策,避免減少承包單位提出索賠的機會;審核承包單位提出的索賠要求,并進行協商,及時處理費用索賠;審核承包單位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審計工程財務決算。

三、跟蹤審計工作的控制重點

在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實踐中,常常是對建設項目的每個分部、分項的建設活動全部參與并審計,這種做法重點不突出,不僅工作量大,造成審計資源浪費,而且影響施工進度,因此,科學合理地選擇跟蹤審計介入的時機和內容是跟蹤審計的關鍵。首先,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影響較大且事后不能審計或審計難度較大的工作內容,要作為跟蹤審計的重點和必審項目,提前介入。對其他工程內容和施工活動,根據審計資源和條件采取不定時抽查的方式進行現場取證和審核,隨機進行。其次,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確定的施工措施和方法重點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措施和方法一般比較安全,技術含量較高,因此措施費用也較高。而施工單位往往愿意采取簡易的施工方法,從而獲取最大的利潤,不僅對工程質量造成影響,而且還會給施工安全帶來隱患。最后,對后期影響工程造價比較大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要重點審核。對涉及變更應先報審變更資料,經審核需要變更的,要嚴格程序,避免隨意變更。對牽扯到增減工程造價的現場簽證,不僅要對其進行論證,還要求其現場簽證的時間性,不能補簽、改簽,對簽證的規范性、及時性和必要性要重點審查。

1.參與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審計人員參與招投標工作,主要從招標程序、招標文件、招標組織上進行審計監督,審查有無不按規定執行,有無暗箱操作,是否按招標工程的綜合條件擇優確定中標單位。

2.合同簽訂前的審核。對合同的簽訂進行監督和法律咨詢,審核合同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同時還要審查有關文件精神是否落實到合同中去,對于約束施工單位行為的處罰措施有沒有具體體現。

3.對影響工程造價比較大的重要部位和重要環節進行重點跟蹤。根據施工進度,采用定期或不間斷方式進行跟蹤、利用照相機、攝像機等工具記錄、取證。對于定額缺項或不在綜合單價中的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協助有關各方做好實際消耗量的計量、記錄。

篇4

在現代審計領域中,建筑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是一種全新的模式和方式,建筑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針對工程造價來實施有效、主動的控制,具有突出特征。從時間角度出發,我們不難發現,建筑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屬于事中審計和事前審計,與竣工結算審計比較,其審計工作的業務量比較大,并且具有服務性和咨詢性。所以,專業的建筑工程審計人員必須要根據主管部門需求,及時提出咨詢服務,事前預防超預算現象、超投資現象以及盲目擴建現象。下面,筆者就關于建筑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的方法及措施進行分析。

1 建筑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的方法和措施

1.1 建筑工程前期跟蹤審計

在建筑工程前期實施跟蹤審計工作,必須要對建筑工程的招標文件進行審查,對建筑工程量清單以及建筑工程投標最高限價進行復核。審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審查其是否與現行法律、政策、法規相符合,是否符合招投標文件條款,其語言文字是否規范、嚴謹和簡練,在描述專用條款的時候是否清晰。還要對建筑企業是否健全內控制度進行檢查,對于沒有完善內控制度的企業要對其進行指導和督促,使其建立起完善和健全的管理制度,保證建筑工程項目規范實施,項目資金得以合法使用。

1.2 建筑工程施工階段跟蹤審計

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要對其工程進度款撥付、材料價款、隱蔽工程量、現場變更簽證單等進行控制和監督,對其進行跟蹤審計。

首先,要對建筑工程隱蔽工程量進行現場確定,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會存在很多隱蔽的項目,建筑工程的隱蔽工程量是否屬實仍需我們進行確定。因為其屬實與否會直接影響到建筑工程最終的工程造價以及結算審計效果。與此同時,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選擇不同的施工工藝,也會對工程造價產生直接影響。所以,建筑工程跟蹤審計一方必須要對建筑工程施工工藝以及隱蔽工程量實施現場確認工作,并且將其真實、詳細的情況在審計工作底稿之中記錄下來。

其次,對材料價格進行核實和確定。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材料的價格必須要根據合同條款實施區分,如果在合同中約定這一材料是固定的價格,跟蹤審計人員要對進場材料型號、規格以及品牌進行核實,明確其是否與招標文件或者合同約定相一致。如果合同約定或招標文件報名該材料是可調價格,那么,審計人員必須要對材料的型號、品牌以及規格等進行復核。與此同時,審計人員還要對市場進行調查和詢價,掌握市場的行情,避免由于市場變動而導致不必要損失。

最后,還要對現場簽證和設計變更進行審查。對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現場簽證、變更手續是否真實、及時、完整、合理、合規,必須要對其實施定性審查,明確其是否擁有合法的依據和手續,是否與現行規定、工程招投標文件精神、施工合同相符合,反映的內容是否準確,是否存在變相重復計取等問題。

1.3 建筑工程竣工結算階段跟蹤審計

在建筑工程竣工驗收以后,建筑工程跟蹤審計人員要在第一時間為單位下發限期申報竣工結算書面要求,審核并驗收建筑工程施工方申報竣工結算資料是否真實和完整。與此同時,還要對施工方所提供的結算資料進行復核,包括對隱蔽工程工程量、設計變更等的復核,旨在保證建筑工程施工方所提供的資料,能夠對工程實際情況進行真實反映。建設企業還要根據合同約定來要求審計人員對結算資料進行審核。

2 保證建筑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質量的措施

2.1 明確管理和咨詢關系

服務和監督是建筑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重要職能,必須要對角色定位進行準確把握,履行工程監理、項目施工以及建設管理工作的職能,但是并不從事以上工作。對跟蹤審計人員角色進行定位。首先,對建筑工程經濟指標和技術指標合理控制進行重點關注,明確職責條例和程序規范,不干涉不涉足建筑工程監理、施工以及管理具體工作,不能代替實施管理職能。其次,對審計文化的價值進行挖掘,挖掘其精神層面價值,保證審計人員獨立性。再次,提升建筑工程質量,保證建筑該工程造價管理具有科學性和真實性,對投資規模進行控制,有效降低建筑工程成本。最后,要提升審核的質量以及效率,保證建筑工程施工方、建設方的工程相關各方合法權益,保證建筑工程質量以及建筑工程進度。建筑工程審計人員要不斷對專業技術進行學習,拓展自身的業務知識面,提升審計人員專業的素質。與此同時,建筑工程審計人員還要實施良好的交流和溝通,對新方法和技術手段進行了解和掌握,進而提升自身審計的能力,實現審計目標。

2.2 協調相關部門工作

首先,建筑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人員必須要對職業道德和價值觀進行完善,塑造和諧的工作環境。與此同時,還要對群眾參與積極性進行充分調動,除了涉及到國家的相關內容之外,還要對建設單位進行督促,督促其公開程序、公開業務內容、公開進度、公開預算,對建筑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進行優化,做到防微杜漸,從本質上發揮建筑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功能和作用。

其次,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和交流,獲得上級部門的支持,在上級部門組織之下,對施工范圍、建設部門和監理部門工作進行協調,在目標、思想和理念上獲得一致的意見,進而得到相關部門的工作配合和認同。

2.3 明確跟蹤審計合同內容

建筑工程施工單位要在招標單位協助之下,對即將委托的機構內容制定明確的規定,在保證工作內容一致的情況下,對各個跟蹤審計單位收費額進行比較。與此同時,還要在簽訂合同的時候,細化跟蹤審計的內容。檢查項目建議書、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建設用地批準、環保及消防批準、可行性研究報告、建設計劃和施工許可等相關文件是否齊全,對招投標的結果是否有效、合法進行檢查,還要檢查合同條件是否公允,是否符合規定,其和投標的承諾以及招標的文件是否一致,這樣能夠從本質上避免產生扯皮現象。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提升建筑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質量。

3 結語

在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跟蹤審計是重要的內容,更是防控腐敗和控制項目投資的重要方法。當前形勢下,建筑工程項目審計的重點大多數為決算審計和完工后結算審計,這屬于事后靜態審計,并不具有預防功能。想要保證建筑工程審計的質量,必須要堅持關口前移,對事中監督、事前審計進行強化,開展行之有效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本文中,筆者通過分析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特征和內涵,提出了建筑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的方法和措施。

參考文獻:

[1]關振宇,段鳳霞.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面臨的問題與對策[J].建筑經濟,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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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工程造價集技術性、專業性與綜合性于一身,其對工程建設而言具備極大的推動作用。為此,要想有效控制整個工程造價,確保工程建設獲得經濟效益,就應對全過程跟蹤審計進行合理利用。

1 全過程跟蹤審計法的原則

在建工程是一個由多方參與的活動,需要每個參與者之間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因此,在進行跟蹤審計的過程中,審計單位必須首先明確自身的任務,合理定位,確定工作的原則。

1.1以工程質量為重要環節

一個工程,在保證經濟效益的前提下,質量一定要過關,因此跟蹤審計過程中一定要嚴把質量關,將質量作為不可忽視的環節,對工程的每個階段都進行全程的監測審計。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實現實際投資不超過計劃投資,挖掘成本節約的潛能,以實現跟蹤審計的最終目標。

1.2 以工程的投資為重點

管控工程的總投資是跟蹤審計的主要目標,由此把工程造價降至最少,進而確保工程的經濟效益。為此,在實施跟蹤審計時,務必要重點審計投資,并對資金的使用狀況進行監督,優化工程的設計方案指出相關的可行性高的建議,從而確保資金經濟、合理、高效的使用,促使投資功能得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來。

1.3緊扣工程總體目標這一中心

工程的建設包括工程投資、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在進行跟蹤審計時,必須要明確這些環節的具體目標,圍繞目標開展工作,對在建工程進行分析評價,給工程造價提供依據,平衡和優化整個建設工程。

2 全過程跟蹤審計對土建工程造價的意義

2.1加強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有效的防止少數管理人員利用自身權力干預施工,從中自謀利益的行為,損害了工程的整體效益。

2.2 加強全過程跟蹤審計,能夠為工程的造價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避免各種不必要的麻煩,保證造價的各個環節都能夠依法合情合理的進行。

2.3加強全過程跟蹤審計,能夠保證土建工程施工人員在監督下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至于造成人員因利益驅動而破壞工程的進行,同時造成工程造價中預結算的偏差,給工程造價工作帶來麻煩。

2.4加強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有效的避免因為施工單位工程造價人員的素質低下而造成的多算、錯算、漏算以及重算等情況的發生,確保造價工作順利進行。

2.5加強全過程跟蹤審計,能夠保證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在工程造價工作中能夠完全按照實際需求進行,做到有章可循,而且可避免資金的浪費。

3 全過程跟蹤審計法的注意事項

3.1 審計方案要切實可行

由于建設工程本身具有復雜性,施工過程具有難度性,因此審計工作也要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制定與工程項目相適合的審計方案,不能生搬硬套,忽視工程的特殊性。在制定審計方案時,要從實際出發,根據工程的特征、工程造價、工程設計、工程施工環節、工程施工方案等每個方面設計審計方案,有針對性的實行審計方案,使其真正發揮作用。

3.2 審計工作者要準確定位

審計工作作為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對于保證工程質量和工程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其工作人員一定要準確定位自己的職能,將審計工作的作用充分發揮。首先審計工作者在工程的建設過程中要保持獨立性,正確處理好工程建設各環節的關系。審計工作者要正確處理與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等的關系,明確自己的職責權限,不能將所有的權力都集中在自己的身上。在審計時,要保證客觀公正、公平公開,防止審計風險的發生要隨著工程的進度進行,不能事后審計,也不能只關注工程的造價,要將整個審計工作處于動態的環境中,提供合理有效的審計意見。

3.3 審計工作要動態進行

動態地開展審計工作,這是由建設工程施工的靈活性與變動性所決定的。在開展審計工作時,應緊緊圍繞著工程的造價展開,全面審計工程建設的整個過程,就每一環節實施審計作出數據。此外,還得緊抓工程在造價、設計、材料購置與招投標等方面的控制點實施動態審計,進而保證工程的所有環節均能受到有效的管控。

3.4審計工作者要提高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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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in this paper the causes of audit risk, audit risk characteristics and how to effectively guard against the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s tracking audit risks, make the following elementary discussion.

Keywords: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s; Track audit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F830.59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作為審計機關和跟蹤審計人員,如果沒有足夠的風險意識,等到風險襲來的時候,再去談風險為時已晚。因此如何防范跟蹤審計風險,是目前政府投資審計亟待解決的問題。現就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審計風險特征以及如何有效防范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風險,作出如下粗淺探討。

一、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

跟蹤審計的每一個環節,都有可能產生審計風險,但主要來自于審計執業環境、審計人員素質、審計過程控制等方面。

(一)跟蹤審計所處的執業環境引起的審計風險

1.公眾對審計依賴程度放大了審計風險。無論是社會公眾,還是政府部門領導,都提高了對審計意見的依存度。由于依賴程度提高,跟蹤審計的任何失誤都會加大審計風險。

2.法律法規不配套帶來了審計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地方有關政府投資審計的規章制度,與工程項目相關的律法規沒有很好的銜接,就會出現審計時不好把握的現象。

(二)跟蹤審計人員自身素質引起的審計風險

1.跟蹤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不夠引起的審計風險。跟蹤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高低與審計質量好壞成正比,與跟蹤審計風險成反比。

2.跟蹤審計人員應有的關注不夠引起的審計風險。審計人員如果不能保持應有的工作態度就很難發揮出跟蹤審計的作用,就不能很好地完成跟蹤審計任務,進而直接導致審計風險。

3.跟蹤審計人員獨立性不夠引起的審計風險。審計人員在項目跟蹤過程中,應處于超然獨立的地位,與其跟蹤審計項目沒有諸如經濟利益、關聯關系和外界壓力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威脅,否則將導致審計風險。

(三)跟蹤審計過程控制不當引起的風險

1.跟蹤審計人員偏離跟蹤審計目標引起的審計風險。審計人員頻繁地進入工程建設現場進行審計,提出審計建議,供被審計單位糾正和改進工作,是審計監督的職責,但如果把握不好,就很容易偏離正確的定位而介入項目管理者的職責范圍,從而造成審計工作不應有的越位與缺位,引起審計風險。

2.跟蹤過程中不協調引起的審計風險。雖然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只是一種“過程監督”,但由于利益博弈原因,在跟蹤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對多”的局面。如果在跟蹤過程中出現不協調的現象,就會引起審計風險。

二、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風險的特征

(一)審計風險的客觀性

現代審計主要采用抽樣審計的方法,而樣本的特性與總體或多或少有一點誤差,即審計人員要承擔一定程度的作出錯誤審計結論的風險,所以,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

(二)審計風險的普遍性

審計風險是通過最后的審計結論與預期的偏差表現出來,而這種偏差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引起的,審計活動的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導致風險因素的產生。因此,審計風險具有普遍性。

(三)審計風險的潛在性

審計責任的存在是形成審計風險的一個基本因素,如果審計人員在執業上不受任何約束,對自己的工作結果不承擔任何責任,就不會形成審計風險,這就決定審計風險在一定時期里具有潛在性。

(四)審計風險的偶然性

審計風險是由于某些客觀原因,或審計人員并未意識到的主觀原因造成,即并非審計人員故意所為,審計人員在無意接受了審計風險,又在無意中承擔了審計風險帶來的嚴重后果。這就是審計風險的偶然性。

(五)審計風險的可控性

現代審計的指導思想從制度基礎審計進一步發展到風險審計表明,審計職業界并未被越來越多的審計風險捆住手腳而失去其活力,而是逐步向主動控制審計風險的方向發展,事實證明審計風險是可以通過努力而降低其水平的。

三、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風險防范措施

了解跟蹤審計風險產生的原因和特征,就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防范:

(一)準確把握定位

1.審計人員在前期審計中,應把重點放到驗證、評價有關部門所作的可行性論證工作是否規范、到位,計算是否正確,所依據的資料是否真實、可靠、充分上,并僅就此發表審計意見,供領導部門決策時參考。

2.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明確劃清各自的工作職責,做到各行其是、各負其責,避免或減少因審計單位越位而引發審計風險。

(二)加強教育培訓

1.增強風險意識。系統地組織審計人員學習審計風險方面的理論知識,讓全體審計人員充分認識到,跟蹤審計是一項帶有風險與責任并重的工作,時刻對風險保持高度警惕,避免由于審計人員本身過失而帶來的審計風險。

2.通過系統培訓和學習,全面提升跟蹤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技能,增加跟蹤審計的工作經驗、閱歷,在跟蹤審計過程中,盡量做到勤勉盡責,保持職業懷疑態度,避免由于自身素質方面的原因帶來的審計風險。

(三)控制跟蹤效果

1.前移監督關口,提高審計質量。在項目前期準備階段,嚴把立項關、招投標關和合同簽訂關,從源頭上監督建設行為;在施工建設階段,做到逢變更簽證、隱蔽工程施工、主要材料進場必到,讓監督貫穿于施工全過程;在竣工決算階段,結合項目招投標文件、合同、簽證等對項目決算進行嚴格審核,進一步提高審計質量。

2.對跟蹤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與相關單位進行溝通、協調,提出可行的審計意見和建議。

3.在跟蹤項目分配上,要注意審計人員的獨立性,規避關聯關系和外界壓力方面的影響,盡量避免利益輸送行為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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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7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建設項目具有資金運用大、涉及人員廣、物資使用量大等特點,在具體的建設中需要將其進行分解,逐步逐項的進行。相應的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在建設項目中運行模式根據建設項目的特點決定。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是由我國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度的,工程造價跟蹤審計運用到建設項目中以公正、公平、合理、客觀的角度監督和控制建設項目的成本。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介紹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是審計部門對建設工程項目中實際造價過程的監督和管理的經濟活動。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是對建設項目的全過程進行控制的經濟活動,對建筑工程項目中的每個環節中涉及的工程造價進行動態監督和控制。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是對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工程結算、竣工結算等等所進行的詳細的動態監督和控制,從使建設項目的資金有效的運用,最大限度降低建設項目的成本。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職能具有間接的保證建設項目質量和確定建設項目成本的清晰化,為建筑企業提供一個詳細的建設項目成本,促使企業對于建設項目具體資金運用的掌握。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是有建筑企業的審計部門完成的,審計部門是由工程造價咨詢公司、審計機構、會計事務所等組成,是一個高規格、高效率、高標準的部門,對控制建設項目質量和加強內部控制起到積極的作用。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具有法律、法規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信息溝通的原則、堅持審計人員深入施工現場的原則、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從客觀的角度,對建設項目從建設項目確定實施開始到建設項目竣工的全過程進行準確和詳細的審核。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具體實施是以國家相關規定為依據,對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具有權威性,是建筑企業中不可缺少的一項重要工作

建設項目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運行方式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在監督和控制建筑項目的運行方式通常是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采用適當的運行方式,能夠將建設項目的成本詳細、準確的審核。一個建設項目從確定實施到建設項目竣工所需的時間較長,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工作的運行方式要與建設項目相符。所以,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運行方式是按照時間跨度分為從建設項目的全過程進行審核和對建設項目階段進行審核。階段性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運行方式是對建設項目更詳細的監督和控制。采用全過程監控的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是通過制定有計劃的、有針對性的審計審計方法對建設項目的設計、策劃、準備、施工等全過程實施跟蹤監控。而階段性程造價跟蹤審計的運行方式是由審計部門的一個或幾個人審計人員負責建設項目不同環節審計工作,每個環節的進程都在審計人員的監督下進行,保證建設項目中的每個環節資金的合理利用,建設項目成本的真實性。

建設項目階段式審計和全過程式審計作為工程再造價跟蹤審計的運行方式,其具體的實施取決于建設項目的實際復雜程度而采用適合的審計方式,對于大型的、難以控制的、施工時間長的建設項目采用階段式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運行方式,大型建設項目實施中有很的環節,并且每個環節都比較復雜,運用全過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運行方式難以對建設項目中每個環節的細節部分都能掌握,而階段式的運行方式則是有審計工作人員對建設項目中的每個環節的進程進行跟蹤審計,能夠具體了解建設項目環節中資金的運用,能夠詳細的記錄成本運用情況。全過程監控的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運行方式更適用于小型的建設項目中,從建設項目的整體出發統籌控制建設項目的進行,不不僅能夠保證建設項目成本的控制,還節省工程造價審計工作的時間。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運行采用適當的方式能夠保證審計工作的質量、審計工作的效率、審計人員的有效利用。

建筑項目中工程造價跟蹤審計運行模式存在的問題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在建設項目中運行是對建設項目成本有效控制,使建設項目使用的資金合理的運用到適當的部分,最大限度的降低建筑企業的人力、物力、財力。然而,目前我國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在建設項目中運行還存在一定的不足,很多問題是阻礙建筑企業競爭實力提升和發展的提高。

1.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風險的不缺定性

之所以說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具有不確定的風險是因為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工作在對建設項目進行成本監督和控制的結果要保證其準確性,審計工作人員提供的審計報告的陳述、數據、結論的準確度都可能構成不同程度的風險。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不確定風險主要有實際作業中出現的風險、審計單位的失誤造成的風險、工程造價中固有的風險。從客觀的角度講,建設項目的復雜程度增加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工作的難度,難以掌握建設項目促使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多多少少存在一定的錯誤或失誤,造成不同程度的風險在所難免。

2.工程造價跟蹤審計資源占有率大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工作運行促在建設項目的前期和中期,注重建設成本的監督和控制,由于建設項目的前期和中期的建設比較復雜,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工作審查的范圍較大、項目較多,促使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占用大量的資源。建設企業為了降低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風險,保證審計報告的準確性,使用大量資源和較高的成本提升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能力。工程造價跟蹤審計是將建設項目管理信息、具體的審計內容、施工過程中的信息結合在一起,促使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質量的提高,所以,占用的資源量較大。

3.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工作者存在的素質問題

建筑企業中審計部門的審計工作者的素質直接影響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質量。工程造價跟蹤審計運用于建設中不管采用階段的監督方式還是全過程監督的方式都與審計工作人員不可分離。建筑企業對于審計部門的審計人員在有工程造價師資格證的同時還有審計師資格證、會計師資格證等,因為審計工作者的要掌握工程技術和工程經濟。其次,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工作人員要與建設項目設計過程、策劃過程、施工過程等環節的人員進行溝通,審計人員要以較高的綜合素質與其相溝通,以保證審計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質量。所以,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人員要具備高素質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的審計能力。

結束語:

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在建設項目中運行對其成本進性動態監督和控制,有效的保證建筑企業資金的合理利用,是間接的提高建筑企業的能力、提高建筑企業的競爭實力、提高建筑企業人的品牌形象。然而,對建設項目實施階段監控化的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運行方式和全過程監控工程造價跟蹤審計的運行模式的應用中存在風險不確定性、資源占有率大、審計員工素質差等問題。所以,建筑企業要不斷優化和改善工程造價跟蹤審計工作。

參考文獻:

[1]寧小可.如何做好建設工程造價跟蹤審計[J].城市建筑理論研究.2011(32):12~14.

[2]高春艷.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方式的應用于研究[D].上海:同濟大學,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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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跟蹤審計與結算審計的區別

1.審計介入時間不同。結算審計是基建項目竣工后審計部門對施工單位項目結算進行的事后監督;跟蹤審計是審計部門對基本建設項目進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咨詢、簽證、監督活動,是全過程的成本控制。

2.審計實施方式不同。結算審計一般采取的是送達審計的方式,即由施工方送達竣工結算資料后在審計部門辦公室進行審計核算,為了獲取部分證據才去施工現場進行核實;跟蹤審計除此之外,還要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跟蹤,對詢價內容進行市場核實,對隱蔽工程驗收在施工現場實時進行計量等方式。

3.審計實施的對象不同。結算審計是審計部門依據相關法規、施工合同對施工方報送的竣工結算書進行審計;跟蹤審計是審計部門不僅要對施工單位結算書進行審計,還要對立項、設計、概算、施工預算、投標文件、施工合同、工程變更簽證、材料設備價格、隱蔽工程等環節進行全程跟蹤審計。

4.審計職責不同。工程結算審計體現的是審計監督職能,跟蹤審計不僅具有監督職能,還具有審計咨詢、鑒證、服務職能。因此,跟蹤審計包含結算審計,寓監督于審計服務之中,體現了現代審計以人為本的理念。

(二)跟蹤審計的優越性

1.能更有效地控制基建工程建設成本,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目前較為普遍的跟蹤審計一般是從施工階段開始實施的,即從施工開始到工程竣工。經過近幾年的工程實踐,筆者發現如果跟蹤審計從設計階段開始介入,則基建工程跟蹤審計的效果會更好。如果從施工圖的設計階段開始介入,即對施工圖設計、工程概預算、施工隊伍招標、施工合同等環節的把關就會更加嚴密。根據資料顯示,在滿足相同功能的前提下,合理的設計可降低工程總造價的10%左右。因此,要盡可能促使優化設計,尤其要杜絕邊設計邊施工;對施工合同嚴格把關,防止進行結算審計時才發現所簽合同的漏洞,增加投資風險。

2.有利于加強對工程質量的監控。目前,我國高校基建項目存在著施工不到位、監理不到位和管理不到位的情況,通過全過程跟蹤審計,可及時發現問題,促進各方加強管理,降低質量風險。

3.有利于加強高校基建管理隊伍的廉政建設。武漢某高校“工程腐敗”案件的發生,已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我國招投標法頒布后,建筑招投標市場逐步走向正規,但是在實踐過程中仍然存在著招投標暗箱操作、私下評標、隨意更改評標辦法、圍標、串標等不規范的現象。通過跟蹤審計,從源頭上進行控制和監督,有效地減少工程建設中不良行為。由于跟蹤審計具有竣工結算審計不可替代的優勢,近幾年全國高校應用較多,但在實踐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目前國內高校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相關法規不健全,評價標準不統一

1.相關法規不健全,審計依據不足。基建工程跟蹤審計是實時進行的一種動態審計,審計人員承擔著一定的責任和風險,這就需要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和規范。但是目前針對跟蹤審計的法規相對滯后,沒有可操作的具體審計準則,如果有關部門不理解、不配合,跟蹤審計就不能很好地實施。2.質量標準體系缺乏,審計風險加大。跟蹤審計作為一種全新的審計方式,還處于摸索階段,還沒有形成一套統一的法律規范體系,評價體系也沒有一個完整的定量標準,各個高校審計部門都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由于跟蹤審計的內容、范圍、審計取證、程序、審計報告等都缺乏統一標準,給跟蹤審計工作帶來很大的隨意性和主觀性,嚴重影響了審計質量。例如在工程款的撥付金額、工程變更簽證的確認、工程用的建筑材料及設備的詢價等方面,評價標準不統一,而對設計的合理性、經濟性,監理的有效性等方面也缺乏行之有效的評價手段。

(二)高校審計專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

隨著高校的基建投資越來越大,而從事工程審計的專業人員數量較少,與工程審計任務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目前一些高校甚至還沒有工程審計人員,即使有工程審計人員,也不是專業出身,嚴重影響了工程審計的效果。審計人員不僅要具有精湛的專業技術和較寬的業務知識面,同時還要有較好的協調溝通能力,以適應跟蹤審計的需要。

(三)審計定位不準,跟蹤審計風險增加

實行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實時審計成為建設過程中的一個主要控制環節。在基建項目跟蹤審計過程中,提出審計建議,供建設單位糾正和改進工作,審計人員需要頻繁地介入建設現場進行審計。但這一審計模式很容易使審計人員偏離正確的定位而介入到項目管理者的職責范圍內,審計人員越位參與項目管理,打破了基建工程管理模式的運行機制,使審計方與工程建設其他方之間發生沖突和摩擦,加大審計風險。

(四)跟蹤審計何時介入難以把握

跟蹤審計是對基建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應從項目立項開始就參與,而相關法規沒有對跟蹤審計的時間介入點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很多高校把工程審計的重點放在工程竣工后的結算審計上,審減金額的大小作為衡量審計效果的標準,忽視事前、事中審計的重要性,而事后審計是一種靜態的、被動審計,本身帶有一定的局限性。首先,沒有相關法律支持對事后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罰。施工方按照法律法規簽訂的承包合同,在工程竣工后進行結算審計時審計人員發現合同條款中存在約定不明確,造成工程結算價款爭議。審計人員很難對中標并經合同固定總價的內容進行審核,也很難對已經簽字蓋章的合同以外的工程變更簽證進行審核,造成審計非常被動。另外,事后審計存在一定的審計風險。對虛報工程量,隱蔽工程簽證不實等問題,審計人員只能根據工作經驗進行推測,無法查實,甚至把相關的簽證變更單、驗收記錄等本無法核實真實性的材料作為審計依據,事后審計越過了本該接受監督的主要環節,許多違規行為逃避了處罰,產生了潛在的審計風險。因此事后審計就無法確認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審計人員無事實依據審計,很容易與被審計方在隱蔽項目上產生爭議,無從考究。

有效實施跟蹤審計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審計規章制度,確保跟蹤審計工作有效實施

學校領導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是做好基建跟蹤審計工作的前提,高校基建跟蹤審計工作走向正規,領導必須高度重視,基建跟蹤審計工作才能有序展開。在跟蹤審計工作實施過程中,建立健全符合高校實際的、切實有效的一整套跟蹤審計的規章制度,制定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實施辦法,完善審計流程和規范,職責權限通過制度加以界定,克服審計工作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切實維護審計工作的嚴肅性,要通過規章制度規范基建工程跟蹤審計行為,確保跟蹤審計的有效實施,使跟蹤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逐步實現基建工程跟蹤審計的規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提高內審人員素質

要達到良好的審計效果,必須有一支專業化的審計隊伍,必須對現有的基建工程跟蹤審計人員加強業務學習,督促他們向復合型人才轉變,不斷提高他們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處理業務的能力;另外,要讓一些懂管理和施工技術的人員充實到跟蹤審計隊伍中,要求跟蹤審計人員要勤下工地、深入一線,掌握現場第一手資料,積累工作經驗。高校基建工程跟蹤審計是一項專業性強、業務量大、涉及面廣的工作,客觀上要求高校審計部門必須建立一支政治過硬、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的高素質審計人員隊伍。所以,要重視高校內部基建工程審計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高校審計人員素質,以確保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工作順利進行和審計效果的實現。

(三)積極利用社會審計力量

應根據招投標法學校有關招投標的規定,通過公開招標優選社會上具有甲級資質、信譽高、審計力量好、具有較好跟蹤審計業績的審計中介機構。要求中標單位拿出詳細可行的審計規劃,常駐工地現場的工程師應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書,一個項目至少配備一名注冊會計師和一名專職注冊造價工程師,專崗專人,不能冒名頂替。審計部門應對外聘造價咨詢機構的具體要求和規定體現在合同中。聘用外審機構不是否認內審,而是使審計多了一層把關使監督更加有力,審計部門始終是審計的主體,外審機構和內審人員共同介入。

(四)準確定位跟蹤審計,明確各司其責

在實施跟蹤審計前期,學校審計部門應本著既參與監督又不越位的原則,根據有關規定并結合跟蹤項目實際情況,召開跟蹤審計工作協調會,明確各個單位在建設項目中的職責,并形成會議紀要記錄在冊。基建工程跟蹤審計的特點是實時動態審計,審計人員要全過程的參與工程建設內容,隨時提出自己的審計建議,若把握不好,極易越位使自己變成工程管理者,使審計偏離監督者的定位。審計人員一定要恪守《審計法》規定的監督職能,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替代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同時,審計人員要秉承獨立審計原則,這不僅是保持審計獨立性的要求,也是廉政建設的需要。

(五)實行委托跟蹤審計方式,更要加強高校審計部門的作用

實行委托審計后,校審計部門不再具體參與工程審核過程,但作為工程審計的組織者,應從管理上嚴格要求,在協調、組織、監督、規范上下功夫,組織包括從社會上優選審計公司,簽訂工程審計合同,確定審計方案和流程,組織審計項目部進入工地開展工作等;然后根據確定的審計方案對跟蹤審計過程、審計報告和審計項目部的工作情況進行實時監督;規范就是在新的跟蹤審計環境下進一步規范流程,完善審計程序,由原來校內審計形式轉變為委托審計形式,建立定期報告制度,使校領導及時掌握跟蹤審計進度情況,對審計報告進行研究分析,由審計部門出審計建議書,對審計出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校基建部門領導、監理、受委托的審計人員和審計處工作人員統一思想、統一認識,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再與施工方進行溝通。

(六)高校基建工程跟蹤審計的方式選擇

按照跟蹤審計介入時間點的不同,跟蹤審計一般可分為三類:重點階段介入、關鍵點介入和全過程介入。重點階段介入方式是選擇基建工程重點施工階段進行實時跟蹤審計。在進行跟蹤審計時選擇竣工后不能審計或者工程量核實難度較大以及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影響較大的階段進行跟蹤審計。

其他施工階段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抽審。重點階段介入跟蹤審計是一種分散的審計方式,關鍵在于審計之前已充分了解項目情況,找出跟蹤審計的關注點,一般會把基建工程中的隱蔽工程、變更工程的施工作為重點。關鍵點介入方式是選擇基建工程中的關鍵時段介入審計。跟蹤審計作為工程審計的一種,應綜合考慮基建工程的建設周期、質量要求、審計目標等因素再確定介入時間,目前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多以項目開工建設為介入點。全過程介入跟蹤審計方式是對基建工程從立項起至竣工交付使用的全過程實施跟蹤審計。目前這種方式應用較多,全過程介入方式涉及工程立項、施工圖的設計、工程施工、施工圖預算、工程財務等各方面知識,綜合性較強。以上可見,重點階段介入跟蹤審計能將基建工程中審計所關注的所有重點階段納入跟蹤審計對象,相對于關鍵點介入跟蹤審計方式擴大了審計范圍,提高了審計效益,相對于全過程介入跟蹤審計方式降低了審計成本、提高了審計效率;關鍵點介入跟蹤審計方式若選對時機,就能抓住基建工程的主要過程,但也容易忽視其他主要階段;全過程介入跟蹤審計方式可以充分發揮審計人員的作用,對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資效益、減少決策失誤起到良好效果,但它有要求審計人員常駐工地、跟蹤審計工作量偏大以及審計重點難突出等不足。

綜上所述,全過程介入跟蹤審計的方式優勢明顯突出,但它更適用于造價成本比較高的基建項目;關鍵點介入跟蹤審計方式適用于造價成本適中的基建項目;重點階段介入跟蹤審計方式適用于改擴建項目和零星維修等造價較低的項目;關鍵點介入方式和重點階段介入方式相結合,采用關鍵點介入方式從基建工程開工介入,在施工期間確定若干個跟蹤審計關注的階段作為重點階段介入審計,能達到更好的審計效果。

(七)要加強材料、設備單價的審核

工程建設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較為普遍,工程使用的材料來源渠道多,產品質量和價格差距較大,加強核實材料價格對降低工程造價有重要作用。審計時要堅持以招投標文件為基本準繩、以市場行情為重要補充的原則,尤其對未經招標材料單價進一步核實,在項目負責部門提供單價認可材料的基礎上,協助外審單位對施工單位所報工程結算中材料單價進行詢價、核實,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例如某校新校區高壓電纜架空改入地工程,由當地供電局所屬公司負責施工,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所報結算為85.03萬元,在審查材料單價時發現主材電纜單價為636.8元/米,經詢價該型號電纜報價明顯高于市場價格,因為電力工程屬于特殊行業,該項目施工未經招標,如何核實材料單價困難較大,在項目負責部門的積極配合下,審計人員了解到校園以外區域的電纜入地工程由當地政府投資建設,經該校領導積極協調,施工單位給審計提供了該型號電纜的政府招標單價為536.8元/米的書面證明材料,比結算所報單價便宜100元/米,屬于優惠價格,經過與該供電部門溝通,對方最終認可了按此單價進行審計,該項目總長度1030米,僅審核單價一項,審減金額為10.3萬元,約占所報結算值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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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審計的本質是一種提前介入的實時審計。跟蹤審計并不是事前審計,也不是事后審計,而是審計關口前移至審計事項發生但其尚未完成時所進行的實時審計、同步審計。跟蹤審計具有以下幾個主要特點:第一,預防性。跟蹤審計的主要目的是預防。它通過審計的提前介入,及時發現審計事項中的苗頭性問題,在問題的萌芽階段即提出建議,防范問題發生;第二,過程性。跟蹤審計是對審計事項全過程的審計。但對全過程的審計并不是全面審計或全部審計,而是對分階段有重點地對審計事項的過程進行審計。與以往強調“結果”不同,跟蹤審計更強調“過程”;第三,動態性。跟蹤審計重在“跟”,區別于以往的事后靜態審計,一定要強調出“跟”的動態性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跟蹤審計的優勢;第四,時效性。跟蹤審計“跟”的目的就是及時發現問題的萌芽,在問題沒有造成大的損失浪費與不良效果之前立即整改,及時將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第五,威懾性。此特性要充分掌握,要通過審計的提前介入,全程參與,最大限度發揮審計監督的威懾性,形成審計跟蹤的高壓態勢。

二、目前跟蹤審計工作開展中的幾點困惑

目前,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工作開展中存在幾個方面的困惑,不同程度地影響了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同時也加大審計風險。

(一)審計監督與業務監管的界線模糊。跟蹤審計要求提前介入、全程參與監督,審計成為審計事項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環節。由于頻繁地參與業務,很容易使審計人員偏離正確的定位而侵入項目管理者的職責范圍,在對建設項目的審計中甚至可能排斥監理的位置,踏足決策者的位置。審計無意中參與到審計事項的決策與管理之中。審計不能缺位、不能錯位,也不能越位。這種度的把握在實踐中給審計工作者帶來了不少困惑,經常會由于不能夠準確地把握審計監督與決策、管理、施工監理的合理的尺度而徒增審計工作量,同時也加大了審計風險。

(二)審計建議、審計整改與審計處理的博弈。跟蹤審計的特點是提前介入,重在預防,要做到邊審計、邊整改、邊規范、邊提高。這就要求在問題出現的萌芽階段就要發現,并且有關單位應立即整改,這不同于以往的審計的事后處罰,最大限度地減少了損失浪費,更加避免了事后審計無法挽回損失的難題,更加科學、合理、有效。因此,跟蹤審計不同于以往審計事后下審計決定的做法,而是針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頻繁地提出審計建議和審計整改要求。與審計決定、審計處罰相比較,審計的處理處罰力度有所減弱,同時由于前者的法律效力不強,一些單位并不能夠很好地執行跟蹤審計提出的要求和建議,未能做到按時按要求整改。這樣,不僅影響了跟蹤審計工作的效率,而且影響了審計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在增加了審計服務功能的同時減弱了審計的監督職能。

(三)審計效果與審計成本的權衡。加大跟蹤審計力度,必然要加大審計成本。從理論上講,跟蹤的時間越長,跟蹤的范圍越廣,跟蹤的效果越好,相應投入的審計成本也越高。但這僅是一種理想狀態。在目前審計項目多與審計資源相對不足的現狀下,如何權衡跟蹤審計效果與審計成本,顯得尤為重要。在考慮審計成本的前提下,跟蹤審計達到什么樣的效果是最優選擇呢?何時跟蹤,跟蹤到什么程度才能達到二者的最優狀態呢?是困擾審計人員的一個問題。就目前跟蹤審計的開展方式來看,有全過程跟蹤審計、定期跟蹤審計和不定期跟蹤審計;從跟蹤審計的介入時間來看,有全程介入、適時介入、重點環節介入等方式;從跟蹤審計的重點來看,則更是不一樣。哪種方式好,哪種方式能達到審計效果與審計成本的最佳組合,需要權衡考慮。

(四)審計責任與審計風險的考量。跟蹤審計要求對審計事項的全過程進行適時跟進審計。這對審計的技術方法是一個挑戰,但更重要的問題是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對審計事項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之后應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因為是提前介入,全程跟蹤,審計人員參與了審計事項決策、管理、運行、維護等全部過程,如何合理厘清決策責任、管理責任與審計責任,需要認真考慮,加以研究。同時,在審計人員盡到審計責任的同時,又需要承擔怎樣的審計風險呢?暫不考慮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與知識儲備之間的差距而帶來的風險,由于跟蹤審計的項目周期都比較長,不同時期的跟蹤審計的重點和方式的選擇也不一樣,對跟蹤審計的認識與理解也存在差異,都會加大審計風險。

三、強化跟蹤審計的幾點對策與建議

(一)加大對關鍵控制點的跟蹤審計力度,做到內容突出。“重點突出”是對所有審計項目的要求,跟蹤審計也不例外。但由于跟蹤審計是對審計事項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往往容易誤解而形成全面審計。突出跟蹤審計重點,不僅有利于提高跟蹤審計效率,而且有利于厘清審計監督與業務監管之間的界線,優化審計成本效益。對一個審計事項而言,在全程監督的同時,必須突出對該事項關鍵環節、關鍵部位的監督。對于資金的跟蹤審計,應將確定資金籌集、撥付、使用過程和環節中的關鍵點進行跟蹤;對于項目,以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為例,則應在摸清建設項目基本情況的基礎上,科學合理打出關鍵控制點。一般認為,建設項目關鍵控制點表現為這樣幾個環節:(1)前期決策;(2)勘察設計;(3)招標投標;(4)施工準備;(5)隱蔽工程驗收;(6)各主體工程部位驗收;(7)材料與設備的采購;(8)工程款的支付;(9)生產準備;(10)重大變更;(11)竣工驗收等。審計人員在進行跟蹤審計時,應合理選擇關鍵控制點進行跟蹤審計,提高跟蹤審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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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對于國家投資項目的審計起步于1983 年,主要由政府審計機關負責,早期的審計內容以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審計方式以事后審計為主,隨著審計實務的發展,現在正逐步向建設項目管理審計發展,審計方式上越來越強調跟蹤審計。2005 年9 月至2009 年3 月審計署對北京奧組委財務收支進行全過程跟蹤審計,有重點、有步驟、分層次開展工作,幫助北京奧組委加強內部控制,規范管理,查找問題,提高效率和效益,取得顯著效果,積累了特大型國家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的經驗。審計署2008 至2012 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要求積極探索跟蹤審計。對關系國計民生的特大型投資項目、特殊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事項、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國家重大政策措施的執行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全過程跟蹤審計正逐步成為政府審計機關進行國家投資項目審計的主要方式。

在跟蹤審計理論研究方面,目前較為認同的觀點是,跟蹤審計是指將建設全過程劃分成若干階段或期間,審計人員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及時對各階段或期間的審計事項進行審計,并及時作出審計意見和建議,供被審計單位糾正存在的問題,改進、完善建設工作,使建設實施得以規范、有序、有效運行,取得最佳的效益。然而,跟蹤審計的理論多是審計實務的總結,論述的重點一般在于跟蹤建設項目各階段的審計內容、介入時點、審計風險、實現路徑等,或結合某種類型的建設項目進行分析。而審計的內容、介入時點、風險和路徑等主要取決于采取什么樣的模式進行跟蹤審計,目前尚未見到對跟蹤審計模式進行系統分析報道,難以形成具有普遍適用性的理論成果,制約了跟蹤審計的進一步發展,因此,歸納總結全過程跟蹤審計方式,分析審計模式及適用范圍,對推廣跟蹤審計、發揮審計效果具有現實意義。

二、國家投資項目的特點

本文的國家投資項目是指建設資金僅來源于或主要來源于預算資金的項目。隨著政府體制改革的深入,國家投資項目具有了一些新的特點。

1. 項目規模較大,技術復雜,周期長。國家投資項目一般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型重點或公益性項目,例如奧運項目、三峽工程、京滬高鐵、主要高速公路等屬于大型重點項目;而公立學校、醫院、社區公共服務、城市市政工程等屬于公益性項目。大型重點項目就其項目的性質來說一般也是公益性項目,也有經營性項目,通常因特殊需要而建設,設計復雜,建設規模較大,單體項目較多,建設周期長,需分期進行建設,項目改動較多,影響較大。

2. 投資主體趨于多元化。在單一投資主體模式下,政府資金在國家投資建設項目中占有絕對優勢,政府資金投入的主要方式主要有兩種:財政投入和國債投入,其中財政投入主要來源于各地方稅收收入、上級財政撥款和外部借款等。隨著我國不斷推進和深化投融資體制的改革,建設項目投資領域正初步建立并形成投資主體、資金來源、投融資方式等多元化的新格局。投資主體多元化是單一化的投資主體無法滿足市場競爭和資源優化配置的要求的必然結果。投資主體多元化能有效解決經營管理的效率問題,使不同能力和背景的人力資源各盡所能。同時,也有利于不同投資主體構筑一個優勢互補的創新利益體,有可能在短時間內,實現跨越式發展,提高自主創新的速度和效益。目前,一些大型建設項目的投資渠道,除財政和國債投入外,還包括銀行貸款、外商投資、資本市場融資、社會融資等等。投資主體多元化也使審計主體趨于多元化,給跟蹤審計帶來了新的要求。

3. 項目管理較為規范,內部控制較為完善。1996 年原國家計委制定《關于實行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的暫行規定》(計建設[1996]673 號),要求國有單位經營性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在建設階段必須組建項目法人。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由項目法人對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償還債務和資產的保值增值,實行全過程負責。之后,各省市相繼制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要求政府投資項目必須組建項目法人,推行項目代建制。組建的項目法人或采用代建制管理的項目,改變了項目指揮部效率低下、職責不清、專業水平不高等缺點,提升了項目管理水平。隨著項目法人制的不斷完善,項目內部控制制度也日臻完善,項目建設單位自身的管理水平在不斷提高,對于質量、進度、成本、安全方面的控制也不斷加強,通過內部審計功能的發揮,將部分審計監督貫穿于項目建設的過程中,提高了政府審計的效率。

國家投資項目的特點給政府審計提出了新的問題和要求:項目規模較大、技術復雜、周期長要求政府審計應該采用事中審計的方式,這對審計資源配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投資主體趨于多元化,致使審計主體多元化,審計分工和界定成為各審計主體發揮審計功能的制約因素;項目管理較為規范,內部控制較為完善,一方面給審計提供了便利的條件,縮小了審計范圍,另一方面,如果項目法人有舞弊傾向,相對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反而會麻痹政府審計人員,干擾問題的發現。因此,有效整合審計資源,采用合理的審計模式,組織審計資源,發揮各審計主體在大型國家投資項目中的作用,對保障國家投資目標的實現具有積極意義。

三、國家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模式

跟蹤審計模式就是在進行跟蹤審計時,根據被審計項目的具體情況,審計實施單位應采用何種模式組織審計資源,確定審計重點,進行審計實施。顯然跟蹤審計模式的組織和構建應結合國家投資項目出現的新形勢和特點。本文將總結和構建三種跟蹤審計模式,并分析各模式的特點及適用范圍。

1. 間歇式跟蹤審計模式。間歇式跟蹤審計模式就是指實施跟蹤審計時,不完全是實時審計、同步審計,而是跟蹤項目建設的各關鍵點的執行情況,其實質是建設項目決策、設計、實施、竣工、交付使用等各階段的事后審計。從形式上來看,間歇式跟蹤審計具有跟蹤審計的特點,是與項目實施同時進行,但就各階段而言,一般是各階段建設實施后,審計部門對實施的效果進行審查,如果不符合項目經濟、社會、環境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則提出整改意見,要求相關部門整改,調整項目階段性偏差,保障項目目標的實現。

間歇式跟蹤審計是對建設項目各階段完成情況的審計監督和評價,其審計職能主要體現為監督和評價。此模式的最大優點是節約審計資源,間歇式跟蹤審計不需要駐現場審計人員,審計人員可以同時監督多個項目;各階段審計持續時間短,對項目管理工作的干擾較小;審計人員與項目管理人員接觸較少,審計的獨立性較高。其缺點是,不能實時監控,同步審計,是階段性的事后審計。

間歇式跟蹤審計的實施主體主要是政府審計和內部審計(含內部審計外包給社會審計)。這種審計模式可以將政府審計和內部審計有限的審計人員充分地利用起來,只要方案合理,也可以對建設項目基本形成全過程的監控,對項目中潛在的舞弊行為形成威懾。審計的內容和介入的時間,可以根據具體審計項目和審計資源的情況,合理選擇,并非越早開展越好,越深入越好,而是以最大程度提高審計效率為目的,在節約審計資源的同時,全面地監督項目的建設。

根據間歇式跟蹤審計的特點,其一般適用于建設周期長、階段劃分明顯、項目管理和內部控制較為完善的大、中型國家投資項目。此類項目建設周期長,在國家審計機關或內部審計機構現有審計力量的情況下,難以實現實時或同步審計。審計機關可以利用項目進度計劃,準確地把握控制點的時間,在階段搭接時段進行審計,控制階段性偏差。項目管理和內部控制較為完善,項目質量、成本、進度、安全方面的資料較為完整,各階段發生的事件均有記錄,便于審計人員查找證據,也就沒有必要全程實時跟蹤。

間歇式跟蹤審計實施可根據情況確定審計次數,對于項目十分復雜的可在各階段結束后進行一次審計,對于較為復雜項目可以適當加密審計監督頻率。一般情況下,在決定階段的可審計1~2 次,審計控制點是:投資機會分析、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項目立項,通常僅需監督可行性研究的過程是否科學、合規,評價項目建設方有無瞞報、虛報,弄虛作假的行為,立項的程序是否合規;在設計階段可審計1 次,審計控制點是:設計方案、設計概算,監督設計方案的形成是否科學,評價審計概算的合理性;在項目實施階段的審計控制點是:招標投標、采購合同、強制性檢查項目的實施、隱蔽工程、工程結算,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多次開展審計,也可以有重點的分項監督,例如在合同大量簽訂時期僅審查合同簽訂情況,招投標集中時期僅審查招投標執行情況等;在竣工階段,是周期較長的一次審計,審計的重點主要是:竣工驗收、竣工決算,監督竣工驗收的程序,審查竣工決算;交付使用階段,審計的重點轉向經營效益審計,監督項目完成既定目標,審計次數可根據需要確定。

2. 連續式跟蹤審計模式。連續式跟蹤審計就是指審計人員全過程實時跟蹤項目的建設、管理情況,實時地評價、鑒證項目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事件,出具審計建議,協助項目管理部門完成項目計劃目標。就項目而言,連續式跟蹤審計是事前、事中和事后審計的結合。就審計實施的過程來看,連續式跟蹤審計是典型的事中審計,也就是審計人員作為項目部的一個職能部門,全程參與了項目決策、設計、實施、竣工、交付使用等各階段。及時地發現問題,提出審計意見,調整項目偏差,使項目因偏差造成的損失趨于最小化,最大限度地發揮審計作用。

連續式跟蹤審計模式的職能主要是鑒證和評價。其優點是問題發現及時,審計對按計劃實現項目目標的作用較大,體現了審計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免疫功能。同時存在,審計人員連續跟蹤,審計資源占用較多;跟蹤審計成為現場職能部門,介入項目管理較多,對項目管理的影響較大;審計人員與項目管理人員長期共處,審計獨立性較弱等不足之處。

連續式跟蹤審計的實施主體主要是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內部審計部門開展項目的連續式跟蹤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項目建設單位的內部審計通常情況下是進行內部經營管理審計,當有項目建設時,建設單位將自己的內部審計部門設置于建設項目實施連續式跟蹤審計。審計實務中,大量的國家投資項目的建設單位聘請工程造價事務所進行連續式跟蹤審計,雖然從形式上是社會審計,但其實質是內部審計的外包業務。國有上市公司的建設項目一般采用社會審計進行連續式跟蹤。社會審計適于參與連續式跟蹤審計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造價事務所審計人員較專業、較容易招聘和組織,審計成本較低,可以使人員固定配備到項目。對于內部審計而言,雖然審計人員較少,但是對應的審計項目也較少,也可以有效地組織審計力量。而政府審計則不同,政府審計人員通常是公務員,有嚴格的招考程序,難以根據需要增減人員,因此,政府審計不適合采用連續式跟蹤審計的模式。

連續式跟蹤審計是完全意義上的實時審計、同步審計,但因其占用的審計資源較多,一般適用于周期短、難以準確劃分建設階段、工程技術復雜、變更較多、項目實施環境復雜、可追溯性不強的中小型國家投資項目。項目周期短,審計人員的占用時間較短,便于組織調配。難以準確區劃建設階段,則難以開展間歇式跟蹤審計,需要連續進行審計監督。工程技術復雜、變更較多,要求隨時對變更的可行性、科學性、合理性進行確認,此時采用連續式跟蹤審計,可以及時地對變更內容進行鑒證,避免大量變更導致項目成本偏差過大。項目實施環境如果較為復雜,且后期難以追溯發生事件的真實性,如搶險救災項目,就應采用連續式跟蹤審計方式,避免違規套取國家投資的行為發生。

連續式審計最大的優點是全程實時進行審計評價與鑒證,但也存審計獨立性不強的弊端,處理不當會形成審計人員參與項目的管理局面。例如通常情況下,項目部要求審計人員在工程結算款支付憑證中簽字,并作為結算款支付的必要條件,而這種做法是將審計人員作為項目成本控制的技術人員來看待,顯然影響了審計的獨立性,連續式跟蹤審計時應注意避免上述問題,而應采取獨立的審計行文,僅對工程結算款進行鑒證,而不出具同意支付的意見。

3. 間歇連續式跟蹤審計模式。間歇連續式跟蹤審計是一種組合式的審計模式,將建設項目決策、設計、實施、竣工、交付使用等各階段的事后審計,與各階段期間的連續跟蹤審計相結合,充分發揮政府審計、內部審計及社會審計的優勢,有效控制項目的質量、成本、進度、安全,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間歇連續式跟蹤審計可以提供監督、評價和鑒證三大服務,將政府審計的間歇式審計監督和評價,與內部審計或社會審計的連續式審計評價和鑒證相結合,既考慮到節約政府審計資源的問題,同時顧及實時處理問題的需要,適用于特大型國家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特大型國家投資項目是政府審計監督審查的重點,是民眾關注的熱點,例如奧運項目、四萬億投資項目等等,然而政府審計資源難以滿足對各項目進行連續式跟蹤審計,如果僅采用間歇式跟蹤審計,顯然不能準確地把握項目資金的運用情況,這時就需要內部或社會連續式跟蹤審計作為補充。政府審計更偏重于對項目執行情況監督和評價,而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更偏重于對項目事件的鑒證,政府審計對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對其關心的關鍵問題要求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進行連續跟蹤,對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提供的鑒證資料,政府審計可以采信并作為審計證據。

間歇連續式跟蹤審計具備了間歇式和連續式跟蹤審計的優點,取長補短,具有較好的審計效果,但是該模式最大的缺點是審計資源耗費較多,會形成重復審計監督。因此,目前僅對項目建設周期長,項目各階段清晰,各單項工程交錯進行、配合緊密,工程技術及外部環境復雜,設計不成熟、過程中變更較多,項目總體目標明確,需要大量建設方配合,而投資渠道多元化的特大型國家投資項目才宜采用。

審計組織實施時,應由政府審計部門統一部署,制定總體的審計方案,指導各項目單位連續式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合理分配審計資源,界定審計重點,避免重復審計。隨著投資主體的多元化,為滿足各投資主體對項目執行信息的需要,間歇連續式跟蹤審計模式將成為今后跟蹤審計發展的一種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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